
12月8号那天,张柏芝来到香港高等法院,她被前经纪人余毓兴告上法庭,说她拿了四千多万港元预付款却没有完成约定的电影拍摄工作,余毓兴要求她赔偿一千两百多万港元并查她的收入账目,张柏芝方面直接反驳说合同是伪造的,签名也不是她本人的笔迹,还反过来指责对方造假。
在庭审现场,气氛很紧张,原告律师抓住张柏芝之前两次在法庭上说法不一致的地方,接连追问她,张柏芝只能一直回答“我不记得”,情绪有点控制不住,法官就提醒她不要乱说话,只可以说同意或者不同意,这个场面让人感到意外,因为她在平时面对镜头时都表现得很镇定。
这件事其实早有迹象,三年前余毓兴发新歌《以犬之名》,歌词里提到张柏芝违约、装可怜博同情,网上当时议论纷纷,再往前到2020年,张柏芝工作室发表声明说他胡说八道,还打算告他,更早的2014年,余毓兴因为伪造公章用张柏芝名字签合同,被张柏芝方面发出律师函提醒过,这么一看,两人早就互相不信任了。
张柏芝在法庭上说明,所有合约都由助手周静仪办理,她自己从不参与处理,但是张柏芝没有提供任何授权文件或者证人的说法来证明这位助手确实可以代表她签字,这类做法在演艺圈并不少见,可一旦进入法律程序,缺少书面材料就只是口头说说而已,法官只能依靠签名和文件内容进行判断,无法确认背后是谁实际操作,这就让事情变得不清楚。
大家对张柏芝的印象还停留在过去那个甜美形象,现在看到她在法庭上情绪失控、反复推卸责任,觉得有些割裂,而余毓兴从经纪人转行做歌手,用一首歌把旧事翻出来,听起来像是借艺术搞复仇,他们都不是简单的受害者或坏人,更像是被娱乐圈的规则逼到角落的人。案子还在继续,2014年第一次发生冲突,2020年矛盾升级,2024年公开闹翻,2025年底双方走上法庭,中间隔了十几年,纠纷不但没有化解,反而越变越大,这件事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更像是一场关于权力、信任和代理权的博弈,双方都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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